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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蔡甸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设置字体大小:【 】 【打印】 【页面调色版  发布时间:2013-12-18


  1引言
  林地是土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森林存续与发展的根基,是林业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载体,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依法履行林地资源管理职责、提升林地管理水平、保障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规划好、保护好和利用好林地,对建立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处理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全面推进以生态建设为主体的林业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武汉市蔡甸区人口稠密,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发展迅速,建设用地规模需求大,耕地数量少且后备资源不足,人地矛盾突出,林地征占用日益增多,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的基本国策,科学、高效、有序利用林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从空间和时间上对林地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发展作出总体安排;依据《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省级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通知》,《县级林地保护利用编制技术规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湖北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操作细则》等相关文件,将武汉市蔡甸区区域内所有林地和规划用于林业发展的其它土地都纳入了《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编制范围,规划期为2010-2020年,以2009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厅关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达到通过规划,统筹、协调林地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保障林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之目的。蔡甸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区长为组长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局牵头,组织开展《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编制工作。
  在编制《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过程中,对蔡甸区自然地理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生态区位资料、森林资源现状、利用特点、存在问题、消长趋势等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武汉市蔡甸区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成果(2009年)》和《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十二五"发展规划》等现有资料,依据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编制本规划,并广泛征集采纳了蔡甸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城建局、农业局、水利局、各街(镇)等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注重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和协调,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邀请各单位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本规划主要对蔡甸区在规划期内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方针政策、林地保护利用的方向及规划期内的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林地增加、占用征收林地定额、林地生产率、公益林地和商品林地等主要指标进行调控。明确了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区域统筹、差别管理的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及政策措施,确定区域范围内的林地发展规模、结构、布局等,是武汉市蔡甸区2010--2020年林地保护利用的指导性、政策性、纲领性文件。
  
2基本概况
  2.1自然条件概况
  2.1.1地理位置
  蔡甸区位于武汉市西郊,地处汉江与长江汇流的三角地带,汉江平原东部,地跨113°41′~114°13′、北纬30°15′~30°41′之间。北依汉水,背靠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北连接于汉阳区,东隔长江与江夏区相望,南跨东荆河与汉南区毗邻,西南与仙桃市、汉川市接壤,总面积109314.4公顷(含武汉市经济开发区)。
  2.1.2地形地貌
  境内地势由中部向南北逐渐降低,中部均为丘陵岗地,坡度较缓,具有明显的丘陵-平原过渡地形。依地貌特点全区大体可分四个区域,沿汉口,长江河套伸展为冲积平原,海拔在20-26米之间。东部为垄岗平原地区,以张家渡为界,北半部为低垄岗,南半部为高垄岗。西南部内湖形成淤积平原,地势低平。零星丘陵分布在中部垄岗地段,与湖泊相交错落。全区有大小两百多座"山头",九真山为群山之首,海拔276米,山势呈东西走向,呈散排列为南北两列,此列由西牛头山起向东北经新农快活岭至汉阳区延续,高度不大,比较破碎。南到由龙霓山、九真山、奓山、军山等山系组成,高度较大,海拔在50-276米之间。
  2.1.3气候土壤
  蔡甸区地处北亚热带大陆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常年气温在16℃-16.7℃之间,最冷月份元月平均气温3.5℃,最热月份平均气温28.1℃,月平均气温≥10℃的积温常年在5118℃-5322℃之间,稳定通过10℃的日期常年在3月26日左右,无雷期253天左右,年平均降雨量1179.4mm。常年总的气候特点是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水热同期,适应多种植物生长。
  蔡甸区地质结构较为复杂,各地主要田岩类型及分布规律存在较大差异。成土田质主要有石英砂岩、页岩、紫页岩和石灰岩。土壤以棕红土壤为主,PH值5-6.5之间,平质地区主要是潮土类的石灰性潮土和非石灰性潮土两大亚类,PH值7.5左右。
  2.1.4水文条件
  蔡甸区境内水系发达,长江、汉江自西而东流经境内,湖泊星罗密布,水资源十分丰富,大小湖泊57个,塘堰8492口,构成了三大水系(东湖水系、西湖水系、小奓湖水系)。
  2.1.5植被
  蔡甸区位于北亚热带常绿落叶林地带。本区域植被单一,都属于上世纪六十年代后营造的人工林,以人工植被为主。在东部和中部丘陵岗地主要以马尾松、杉木、麻栎为主的纯林或混交林的植被区,在西南部,植被的主要有亚热带落叶针叶林和落叶阔叶林。
  2.1.4动植物资源
  蔡甸区常见的树种有69科、140属、250种。兽类有6目、12科、23属、26种,鸟类15目、38科、153种,爬行类2目、8科、22属、28种,鱼类6目、13科、55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动物有8种,二级保护的有19种,省级保护的有49种。
  2.2 社会经济
  2.2.1行政区划与人口情况
  蔡甸区国土面积109314.4公顷(其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19434.1公顷,下同)。辖蔡甸、奓山、永安、侏儒、大集、张湾、军山街、沌口街(军山、沌口属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8个街,索河、玉贤两个镇,消泗乡、桐湖农场、洪北管委会。村民委员会281个,村民小组2029个,2009年末,人口总数448984人。
  2.2.2国民经济情况
  蔡甸区2009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11.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一年增长15.9%,其构成分别为第一产业14.5%,第二产业60.0%,第三产业25.5%。年末全区从业人员22.16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4668人,登记失业率为4.2%。全年完成全口经财政收入17.39亿元,比去年增长22.8%,地方财政收入10.7亿元,比去年增长20.3%,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7亿元,比去年增长23.4%。
  2.2.3农业、林业
  2009年,全区实现农业总产值27.03亿元,比去年增长3.6%。全年造林面积1250公顷,当年育苗面积280公顷,四旁植树80万株,封山育林1333.3公顷。
  
3林地保护利用现状分析评价
  3.1 森林资源现状
  根据2009年蔡甸区森林资源调查成果资料,蔡甸区森林资源情况如下:
  3.1.1各类土地面积
  蔡甸区版图面积109314.4公顷,其中林地面积14124公顷,占总面积12.9%,非林地面积95190.4公顷,占总面积87.1%。
  3.1.2各类林地面积
  现有林地面积14124公顷,按地类分:有林地11465.3公顷,占林地面积81.1%,灌木林地126.7公顷(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109.9公顷),占林地面积0.9%,疏林地20公顷,占林地面积0.1%,未成林地735.1公顷,占林地面积5.2%,苗圃地60.5公顷,占林地面积0.4%,无立木林地28.5公顷,占林地面积0.2%,宜林地1687.9公顷,占林地面积12.1%;按森林类别分:公益林5969.3公顷,占林地面积42.3%,其中国家重点公益林172顷,占公益林的2.9%,地方重点公益林1649.8公顷,占公益林的27.6%,一般公益林4147.5公顷,占公益林的69.5%;商品林8154.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57.7%,其中重点商品林674.7公顷,占商品林的8.3%,一般商品林7480公顷,占商品林91.7%;按林种分:防护林面积3048.8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1.6%,特用林面积2235.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5.8%,用材林面积5918.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41.9%,薪炭林面积14.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1%,经济林面积682.6公顷,占林地面积的4.8%,其他林地222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5.8%。其中竹林面积116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8%。
  3.1.3乔木林分树种、龄组面积
  蔡甸区乔木林总面积11349.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0.4%。按树种分:松类面积1802公顷,占乔木林的15.9%;杉类面积892.2公顷,占乔木林的7.9%;柏类面积98.7公顷,占乔木林的0.9%;硬阔面积2266.5公顷,占乔木林的20%;软阔面积1321.9公顷,占乔木林的11.6%;杨类面积3469.5公顷,占乔木林的30.6%;混交林面积855公顷,占乔木林的7.5%;乔木型经济林树种面积643.5公顷,占乔木林的5.7%;按龄组分:幼龄林面积4696.6公顷,占乔木林的41.4%;中龄林3245.2公顷,占乔木林的28.6%;近熟林1768公顷,占乔木林的15.6%;成熟林1467.2公顷,占乔木林的12.9%;过熟林172.3公顷,占乔木林的1.5%。
  3.1.4森林覆盖率
  蔡甸区森林覆盖率为10.5%,林木绿化率为13.55%。
  3.2 林地保护利用基本情况
  蔡甸区现有林地面积14124公顷,占蔡甸区国土总面积的12.9%。林地保护利用的基本情况如下:
  3.2.1林地保护的基本情况。
  蔡甸区在林地保护方面:一是全面落实林地政策,实行了林权制度改革,落实了山权林权,并全面颁发了林权证,基本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二是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严禁将林地改变为非林地。林地只能用于林业建设,发展林业,未经审核同意,不得将林地改变为非林地,用于非林建设,确保林地面积稳中有升,满足林业生态环境建设需要。三是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建立健全执法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层层把关,区林业和旅游局资源科依法受理征占用林地申请手续,依照程序分理申报审批手续;林政稽查队深入征占用林地现场核查、调查发现、制止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行为;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案件;林业站负责监督本乡镇范围内的林地使用。四是紧抓森林防火,在每个林场、林业站配备完整的林业防火队伍和设施,并在主要防火区域设立电子检测点,将任何可能发火的隐患扼杀在摇篮中,连续几年发火率控制在0.3‰以内。
  3.2.2林地利用的基本情况
  一是根据林地所处区位、生态状况和林地生产力,实行分类指导经营,在着重保障生态公益林的同时大力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经济林,发挥不同效益,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林业的生态文化需求及木材、林副产品的需求。二是根据立地条件、林分状况,实行不同营造林措施。大力开展了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低产林改造、血防林、精品水果基地建设等营林措施,及时对中幼林进行抚育管理,提高林分质量、效益,提高林地生产力。三是大力支持省市重点项目、区域经济发展使用林地,确保省市项目顺利进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四是加快城镇园林绿化地的建设,在改善城市环境生态的同时充分利用林地。
  3.3 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国家、地方有关林地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结合蔡甸区林地保护利用的现状,经调查分析,蔡甸区林地保护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3.3.1林地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区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进程加快,建设用地需求加大,导致林地的占用量加大,保护与利用矛盾日趋突出。二是林地保护缺乏统一规划管理,在林地保护上有打乱仗的现象。三是有些地方不按正常的林地征占用审批程序进行,甚至有些事先占用再来审批。四是林地流转程序不规范。五是地方财政对林业投入不足,且林地保护意识较薄弱,导致林地的保护难度大。
  3.3.2林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林地结构不尽合理,用材林比例偏大,经济林偏小,纯林比例偏大,混交林比例偏小,杉类林木龄期偏大,更新改造力度不够。二是森林资源总量不足,人均占有森林面积偏少,难以满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人们对森林资源的需求,更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对生态环境、森林资源的要求。三是杨树纯林面积大,易遭受病虫害。三是林地资源偏少,森林面积分布零散,不利于集中连片利用。四是林地经济效益低下,林业产值偏低。
  3.4 林地需求分析
  根据蔡甸区林地资源利用现状、自然地理、生态区位、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等情况,结合省级下达的规划指标,现对蔡甸区林地需求量分析如下:
  3.4.1林地资源利用现状分析 蔡甸区国土总面积109314.4公顷;林地面积14124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12.9%,其中:有林地11465.3公顷,灌木林地126.7公顷(其中: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地109.9公顷),疏林地20公顷,未成林地735.1公顷,苗圃地60.5公顷,无立木林地28.5公顷,宜林地1687.9公顷;非林地面积95190.4公顷。森林覆盖率10.5%,林木绿化率13.55%。人均占有林地面积  公顷,人均占有森林面积  公顷。
  3.4.2林地需求、增长源分析 林地消耗的主要原因是:工业项目、交通工程、商业项目、城镇建设等征占用林地,每年消耗林地面积约80公顷。林地增长来源主要有二个方面:一是在平原湖区营造农田防护林、血防林及速生丰产用材林,至2020年预计可增加约666.7公顷。二是在高速道路及各主干道实施绿色通道工程,至2020年预计可增加约266.7公顷。三是在江河湖、湿地营造景观林、防护林,至2020年预计可增加约233.3公顷。四是充分利用丘陵岗地发展精品水果基地,至2020年预计可增加约666.7公顷。五是城镇绿地建设,至2020年预计可增加约166.7公顷。综合分析,蔡甸区在规划期内预计可增加林地面积2000公顷,远大于林地消耗面积。
  3.4.3林地平衡分析
  通过以上分析,我区预计可发展的林地约2000公顷,比规划期内预计征占用林地800公顷多1200公顷,完全可以满足达到林地预期发展目标,只要我们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加大森林植被恢复力度,可以保证林地征占用动态平衡,并实现林地稳中有升、持续增加的目标。
  3.5 规划期内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自目前到2020年期间,蔡甸区林业发展面临着多重机遇与挑战,机遇大于挑战,趋势有利于林业发展。
  3.5.1蔡甸区林业发展在规划期内(2010-2020年)面临的机遇
  一是我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提出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和蓄积分别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和13亿立方米,要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势必要加强林地保护措施,加大造林力度,提高林地生产率和森林质量。二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生态建设越来越重视,随着各大中型林业项目的实施,对林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三是国家颁发了一系列林业法律法规,从中央到地方也相应出台了支持林业发展的扶持、优惠政策,为保障、推动林业发展提供了法律、政策保障。四是近几十年来林业科技发展、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建设等为林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3.5.2蔡甸区林业发展在规划期内(2010-2020年)面临的挑战
  一是经济发展用地与林地保持存在较大冲突,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持林地稳中有升,难度较大。二是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且财政对林业的投入较低,森林资源总量要取得较大的增加量还需加大力度。三是森林资源管理难度大,森林病虫害、森林火灾、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不利因素时刻威胁着林业发展。四是林业科技推广应用相对落后,森林经营管理措施比较先进地区差距较大。在2010-2020年期间,蔡甸区林业发展在如何合理调节经济发展占用林地与保持林地发展的冲突,如何最大程度的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上及应用林业科技有阻力、林业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管理难度增大等困难的挑战。
  4规划总体思路
  4.1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4月29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78号令,2001年1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8月29日修正);
  (4)《湖北省林地管理条例》(1997年8月5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
  (5)《湖北省林业管理办法》(1991年8月2日湖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2003年6月25日);
  (7)《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2010年7月25日);
  (8)《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鄂发[2004]5号,2004年5月24日);
  (9)《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工作的通知》(林策发[1999]191号,1999年7月1日);
  (10)《湖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鄂林天〔2008〕260号,2008年10月8日);
  (11)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函[2011]35号,2011年4月6日)。
  (12)《省林业局关于转发<县级林业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要点的通知>》(鄂林资[2010]252号,2010年9月2日);
  (13)《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2011年1月);
  (14)《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林地落界技术规程》(2011年1月);
  (15)《蔡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16)《武汉市蔡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大纲》(2010年9月);
  (17)《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十二五"发展规划》(2010年4月);
  (18)《蔡甸区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成果汇报》(2009年);
  (19)《省林业厅关于编制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数据测算分解说明的通知》(鄂林办资[2011]53号);
  4.2 规划范围
  蔡甸区区域内所有林地和规划用于林业发展的其它土地。
  4.3 规划期限
  规划期为2010-2020年,以2009年为规划基准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4.4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现代林业发展理念,以"调结构、提质量、增资源、增效益"为核心,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可持续利用的方针,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统筹协调林地的保护与利用,妥善处理好保护森林资源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优化林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强森林经营,建立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富裕、文明、生态、和谐"蔡甸建设进程。
  4.5 规划原则
  4.5.1依法依规、严格保护。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关于"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的要求,切实实施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林地转为非林业用地,保障林地保有量和森林的逐步增长。
  4.5.2持续利用、提高效益。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转变林业发展和林地利用方式,科学使用林地,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促进林地利用从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
  4.5.3生态优先、统筹兼顾。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首要地位和作用,在保障生态建设和森林覆盖率目标的实现基础上,统筹生态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需求。
  4.5.4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林地的多功能需求,优化林地保护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统筹生态、生产、建设使用林地需求,分区明确林地利用方向和重点,合理配置林地资源。
  4.5.5因地制宜、注重实施。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因地制宜,分区施策,分类管理,分级保护。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创新林地保护利用机制,提高林地利用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规划的可操作性,提高规划实施执行力。
  4.6 规划目标
  根据省下达的规划目标任务,首先做好二个衔接:一是与省级规划进行衔接,确保区级规划中地块或小班的森林类别、保护利用等级、林地质量等级和经营利用方向等方面符合省级规划要求;二是与区级规划衔接,与全区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明确林地范围和林业发展空间。蔡甸区具体规划指标为:
  --林地总量适度增加  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增加到14264公顷,比2009年林地面积增加140公顷,占国土面积的比重提高0.14%以上。
  -- 森林保有量稳步增长 到2020年,蔡甸区森林保有量达到12070公顷以上,比2009年增加478公顷左右,林木绿化率达到27%以上。
  --林地保护利用结构逐步优化 到2020年,重点公益林地达到1821.8公顷,占到林地总面积的12.7%;重点商品林地达到814.7公顷,占到林地总面积的5.7%。
  --林地生产力明显提高 到2020年,现有乔木林地的林地生产率力争达到44立方米/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到53.1万立方米以上,比2009年增加约10万立方米以上;通过实施森林经营、控制消耗等措施,活立木总蓄积量力争达到80万立方米。
--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规模逐步得到严格控制  2010-2020年,蔡甸区征占用林地总额控制在800公顷以内。
  4.7 规划任务
  4.7.1以严格保护为前提,确保林地规模适度增长  通过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违法占用林地等措施,防止林地退化,减少林地逆转流失数量;通过生态自我修复和加大对采石迹地复绿、平原湖区农田林网建设、钉螺地区治理等,有效补充林地数量,确保蔡甸区林地资源动态平衡、适度增长。
  4.7.2以增加森林面积为重点,确保森林覆盖率目标实现  采取重点生态工程带动、激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等措施,通过加快宜林地造林绿化、采石迹地复绿,农田林网建设、加强钉螺区的生态治理,有针对性地规划和实施退化林地修复工程等,增加森林面积,为实现森林覆盖率目标、建设现代林业和生态文明提供基础保障。
  4.7.3以科学经营为核心,大力提高森林质量和综合效益  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及社会闲散资金造林力度,加强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建立林地质量评价定级制度,科学利用林地,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实施森林质量工程和花卉苗木、精品水果建设工程,挖掘林地增产增收潜力,大幅度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
  4.7.4以优化结构布局为手段,统筹区域林地保护利用  围绕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分区、分类、分级确定林地保护利用方向、重点、政策和主要措施,保障重点公益林、重点工程建设、木材及林产品生产基地、国家生态屏障等对林地的要求。对不同功能区林地实行有针对性的差别化保护利用政策,规范林地利用秩序,促进林地利用的区域协调,确保蔡甸区林地保护利用整体效益最大化。
  4.7.5完善政策,转变经营方式,大力提高商品林地生产力。完善林地、林木流转,木材采伐,投入机制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扶持商品林业的发展;扶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兴办工业原料林基地;鼓励林农以林地、林木入股方式参与造林,转变经营方式,实行规模化集约经营,加强森林抚育管理;加大低产林改造力度,通过改造低产林发展速生丰产林、高效经济林,全面提高商品林地生产力。
  4.7.6建立健全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机制。按照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和基础建设使用林地,限制经营性项目使用林地,禁止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供地的建设工程使用林地的原则,建立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围绕征占用林地定额指标,积极引导工程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切实控制小型建设项目恣意占用林地。
  5 规划结构和布局
  在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蔡甸区主体功能区与区域控制管理为重点开发区类型;林地功能区为:武鄂黄城市林业功能区;依据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结合蔡甸区自然地理条件、生态区位、森林资源现状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规划蔡甸区林地结构和布局。
  5.1林地保护利用总体区划
根据蔡甸区自然地理条件、森林资源现状及不同区域内的生态区位、立地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结合蔡甸区林业"十二.五"规划、以及全区不同区域内的林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依据有关技术要求,将林地利用区划为四个主导功能区与区域控制管理类型、林地功能划分为五个功能区。
  5.1.1林地利用的四个主导功能区与区域控制管理类型
  Ⅰ.城市生态网建设区。范围:军山街、沌口街、大集街、蔡甸街。
  Ⅱ.林果产品主产区。范围:奓山街、张湾街、玉贤镇、索河镇、永安街、尉武林场、太山林场。
  Ⅲ.用材林主产区。范围:消泗乡、洪北管委会、桐湖农场、侏儒街、林科所、洪北林场。
  Ⅳ.生态屏障构建区。范围:嵩阳林场、九真林场、崇仁林场。
  5.1.2林地利用的五个功能区是:
  Ⅰ.东部宜居新城生态保护区;
  Ⅱ.中部特色苗木花卉区;
  Ⅲ.西南部农田林网、速生用材林区;
  Ⅳ.西北部优质精品水果区;
  Ⅴ.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区;
  5.2森林分类区划
  根据蔡甸区林地分布范围、生态区位、立地条件和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将蔡甸区森林分类区划为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其中公益林分为重点公益林和一般公益林,商品林分为重点商品林和一般商品林。:
  5.2.1生态公益林
  蔡甸区现有生态公益林地5969.3公顷,其中重点公益林1821.8公顷,包含国家公益林172公顷,主要分布在奓山街民生村、三羊头村及桐湖农场的三羊头大队;省级公益林967.1公益,全部在嵩阳林场;地方公益林682.7公顷,主要分布在蔡甸街、嵩阳林场、九真林场;一般公益林4147.5公顷,除消泗乡、洪北林场、嵩阳林场、九真林场外,各乡镇(场)均有分布。
  生态公益林区划:保持现有生态公益林面积不变。
  5.2.2商品林
  蔡甸区现有商品林地8154.7公顷,其中重点商品林674.7公顷,全部分布在洪北林场;一般商品林7480公顷除嵩阳林场、九真林场、尉武林场外各乡镇(场)均有分布。
商品林区划:在洪北林场新增重点商品林140公顷,商品林重量达到8294.7公顷。
  5.3 林地保护等级划分
  依据蔡甸区林地保护等级分级现状,结合本次林地保护等级分级技术标准要求,划分林地保护等级。
  5.3.1林地保护等级分级现状  蔡甸区现有林地面积14124公顷, 保护等级分级现状是:
  Ⅱ级保护林地1758.3公顷,主要为国家、省市级重点公益林,主要分布在蔡甸街、奓山街、桐湖办事处、嵩阳林场、九真林场。
  Ⅲ级保护林地4265.7公顷,主要为划分为Ⅱ级保护外的生态公益林中有林地部分,除消泗乡、洪北林场外,各乡镇场均有分布。
  Ⅳ级保护林地8100公顷,主要为划分为Ⅱ、Ⅲ级外的生态公益林和所有商品林地,各乡镇场均有分布。
  5.3.2林地保护等级分级规划  2010-2020年期间,蔡甸区林地面积规划达到14264公顷,具体林地保护等级分级规划如下:
  Ⅱ级保护林地1758.3公顷,主要为国家、省市级重点公益林,主要分布在蔡甸街、奓山街、桐湖办事处、嵩阳林场、九真林场。
  Ⅲ级保护林地4405.7公顷,主要为划分为Ⅱ级保护外的生态公益林中有林地部分及重点商品林地,除消泗乡、洪北林场外,各乡镇场均有分布。
  Ⅳ级保护林地8100公顷,主要为划分为Ⅱ、Ⅲ级外的生态公益林和所有商品林地,各乡镇场均有分布。
  5.4 林地质量等级划分
  5.4.1林地质量划分  根据蔡甸区地形、土壤、植被因子,立地条件,采用定性评定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评定林地生产力等级,并结合交通区位等指标,将蔡甸区林地质量划分为Ⅱ、Ⅲ、Ⅳ等3个等级:
  Ⅱ级面积10108公顷,主要分布在全区范围内的平原湖区及低丘岗地。
  Ⅲ级面积3758.3公顷,主要分布在全区范围内的低山丘陵区。Ⅳ级面积257.7公顷,主要分布在全区范围内的低山区岩石裸露,土层瘠薄的山头地段。
  5.4.2林地利用方向、措施  为提高林地生产率,充分发挥林业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结合蔡甸区森林资源利用现状,根据不同的林地质量等级确定林地利用方向、措施:       
  Ⅱ级林地面积10108公顷,主要分布在全县范围内的平原湖区及低丘岗地,立地条件好,范围广、面积较大。
  利用方向:以发展商品林为主,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培育以杨树、水杉、池杉等树种为主的工业原料用材林和以梨桃为主的高效经济林及发展花卉苗木基地。
  利用措施:依据适地适树、高产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设计,选用良种壮苗,科学造林、管理,精心培育。
  Ⅲ级林地面积3758.3公顷,主要分布在全县范围内的低山丘陵区,立地条件相对较好。
  利用方向:生态区位重要地域已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的林地,实行重点保护;其余区域以发展商品林为主,兼顾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培育以马尾松、樟树、栎类等乡土树种为主的用材林和以梨桃为主的高效经济林。
  利用措施:依据适地适树、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并重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设计,选用良种壮苗,科学造林、管理,精心培育,采用科学方法改造低产林,提高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Ⅳ级林地面积257.7公顷,主要分布在全县范围内的低山区岩石裸露,土层瘠薄的山头地段,立地条件相对较差。
  利用方向:重点发展生态公益林,培育以马尾松、樟树、栎类等乡土树种为主的防护林。依据适地适树、生态建设优先的原则,科学合理规划设计,选用良种壮苗,科学造林、管理,精心培育;同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保护林下灌木树种和地被植物,努力提高生态效益。
  5.5 主导功能区和林地功能分区
  根据湖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主体功能区与区域控制管理、林地功能分区划分,蔡甸区属重点开发区、武鄂黄城市林业功能区,林地保护利用方向为建设森林城市、森林社区,发展以森林为主体的城市绿色生态环、生态网,优化城市生态,美化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发展城郊以果木为主的经济林基地和花卉苗木基地,丰富城市干鲜果市场和花卉市场,加强生态经济类和农田林网建设,构筑生态屏障,按照这一总体要求,结合林地生态区位等级、主要功能物种利用方向等实际情况,将我区划分为四个主导功能区,五个林地功能区。
主导功能区:即城市生态网建设区。范围:军山街、沌口街、大集街、蔡甸街,林地面积3141.4公顷。
  林果产品主产区。范围:奓山街、张湾街、玉贤镇、索河镇、永安街、尉武林场、林科所、太山林场,林地面积5981.5公顷。
  用材林主产区。范围:消泗乡、洪北管委会、桐湖农场、侏儒街、洪北林场,林地面积3340.4公顷。
  生态屏障构建区。范围:嵩阳林场、九真林场、崇仁林场,林地面积1660.7公顷。
  林地功能区域:即东部宜居新城生态保护区。包括军山街、沌口街、大集街、蔡甸街,林地面积3141.4公顷。本功能区以建设森林社区、城市绿色生态环、生态网为主。
  中部特色苗木花卉区。包括永安街、奓山街、玉贤镇、太山林场、尉武林场、林科所林地面积4350.9公顷。本功能区以发展花卉苗木基地为主。
  西南部农田林网、速生用材林区。包括洪北管委会、消泗乡、桐湖农场、侏儒街、洪北林场,林地面积3340.4公顷。本功能区以营造农田林网林、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
  西北部优质精品水果区。包括索河镇、张湾街,林地面积1522.4公顷。本功能区以发展梨桃为主的经济林基地为主。
  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区。包括嵩阳林场、九真林场、崇仁林场、1768.9公顷。本功能区以构建生态保护林为主。
  
6林地保护规划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是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的载体。国务院明确要求"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因此,按照现代林业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严格实施林地用途管制,认真落实林地分级管理,切实保护现有森林,有效补充林地数量,引导节约集约用地,确保林地资源基本保持动态平衡。
  6.1林地保护分级
  依据《全国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对林地保护等级划分的原则要求,结合蔡甸区林地的生态脆弱性、生态区位重要性、林地生产力及商品林经济重要性等指标,对林地进行系统评价定级,将蔡甸区林地保护等级划定为Ⅱ级、Ⅲ级和Ⅳ级3个等级。
  6.1.1林地保护等级范围、面积划分
  Ⅱ级保护林地:是蔡甸区重要生态调节功能区内予以保护和限制经营利用的区域,以生态修复、生态治理、构建生态屏障为主要目的。范围:嵩阳林场、九真林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地及具有重要生态地位的山体,现有面积1758.3公顷。
  Ⅲ级保护林地:是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和保障主要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区域。包括:地方级生态公益林地中的有林地和重点商品林地,现有面积4265.7公顷。
  Ⅳ级保护林地:一般商品林地及一般公益林中的其他林地,包括国家、地方规划建设的速生丰产用材林、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经济林,薪炭林。面积8100公顷,范围包括未纳入上述Ⅱ、Ⅲ级保护范围的各类林地。
  根据布局结果,2009年,团风县林地总面积14124公顷。其中Ⅱ级保护林地面积1758.3公顷,占12.4%;Ⅲ级保护林地面积4265.7公顷,占30.2%;Ⅳ级保护林地面积8100公顷,占57.3%。
  2010--2020年,蔡甸区林地总面积14264公顷。Ⅱ级保护林地面积1758.3公顷,占12.4%;Ⅲ级保护林地面积4405.7公顷,占30.8%;Ⅳ级保护林地面积8100公顷,占56.7%。
  6.1.2林地保护利用分级管理
  Ⅱ级保护林地: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改善林分质量和森林健康状况,禁止商业性采伐。除必需的工程建设占用外,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改变林地用途。
Ⅲ级保护林地:严格控制征占用森林,适度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城乡建设用地,从严控制商业性经营设施建设用地,限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其他项目用地。重点商品林地实行集约经营、定向培育。生态公益林地在确保生态系统健康和活力不受威胁或损害下,允许适度经营和更新采伐。
  Ⅳ级保护林地:严格控制林地非法转用和逆转,限制采石取土等用地。推行集约经营、农林复合经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安排各类生产活动,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生产力。
  6.2占用征收林地规模
  蔡甸区在未来十年,是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各类工程、招商引资、城市发展、开发区建设、公路修建及农民建房等用地量剧增,特别是耕地"红线"制度管理越来越严,占用和征用土地的重点会转向林地。根据全区"十二五"发展规划要求,综合国土、交通、规划、农业等部门规划,预测今后十年全县林地占用征收林地面积为800公顷.
  6.3 补充林地规划
  根据团风县土地利用现状,林地补充来源主要有:
  6.3.1平原湖区农田防护林  在平原湖区营造农田防护林、血防林及速生丰产用材林,预计可补充林地666.7公顷。
  6.3.2绿色通道工程  在铁路、高速道路及各主干道实施绿色通道工程,预计可补充林地266.7公顷。
  6.3.3江、湖湿地保护工程  在长江、汉江、各河湖水系、湿地营造景观林、防护林,预计可补充林地233.3公顷。
  6.3.4花卉苗木、精品水果基地建设  充分利用丘陵岗地发展花卉苗木、精品水果基地,预计可补充林地666.7公顷。
  6.3.5城镇森林社区建设 在城镇中建设森林社区,预计可补充林地166.7公顷。
在规划期内,征占用林地控制在800公顷以内,规划补充林地合计2000公顷,综合平衡后净增加林在面积1200公顷,超过省下达补充面积1060公顷(省下达补充面积140公顷)。
  6.4 森林保护规划
  蔡甸区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目标为14264公顷,比2009年林地面积增加140公顷;森林保有量目标达到12070公顷,比2009年增加478公顷左右。根据规划目标和区域生态建设需求,蔡甸区必须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增加森林资源数量,森林保护规划如下:
  6.4.1严格保护森林,加强生态屏障建设  重点是加强公益林有林地的保护及加大对公益林其他林地的造林。公益林地包括国家级和省市级重点公益林地和一般公益林地,是蔡甸区生态环境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确保国土生态安全的重要林地。蔡甸区现有公益林地5969.3公顷,其中有林地5284.1公顷,其他林地685.2公顷,在重点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数量的同时,大力加大对宜林地、疏林地等其他林地的造林复绿,努力增加林草植被,提高森林质量,优化林种、树种结构,确保森林面积总量逐步增加。
  6.4.2强化对占用征收林地的控制和引导  依据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核清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和工业发展建设范围,划定林地保护界线,制定控制城乡建设和工业发展使用林地的措施,确保占用征收林地森林植被恢复、不降低林地生产力。
  6.4.3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  积极倡导、鼓励、支持非林业用地的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积极拓展绿色生态空间。按照科学合理,适地适树的原则,在区域内的公路、河堤、渠道两旁植树造林绿化,营造护岸、护路林;加快城镇环境绿化进程,引导机关单位、厂矿企业、民宅搞好自身范围内的绿化工作;在农村倡导鼓励村民委员会、村民全面搞好"四旁"绿化工作,利用抛荒农地植树造林,建设农田林网;通过充分利用非林业用地植树造林,在规划期内将全县林木绿化率由现在的13.55%提高到20%以上,全面改善蔡甸区生产、生活环境,保障生态安全。
  6.4.4加强森林病虫害及防火工作  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把森林资源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6.5 林地恢复规划
  根据森林资源现状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林地恢复规划主要是: 灾毁林地恢复、采石迹地林地修复、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毁林开垦林地恢复。
  6.5.1灾毁林地恢复  灾毁林地主要来自于冰冻灾害、病虫灾害、洪涝灾害;对于受灾林在做到当年清理,当年造林管理,1-3年内恢复林地。
  冰冻灾害毁林每10年左右发生一次,毁林程度一般是轻度,恢复措施:按照受灾木的损伤程度,清理恢复正常生长无望的受灾木,并根据毁林实际情况,实施补植造林作业,注重改造受灾林分为混交林,提高林分质量,同时加强抚育管护措施,加快林地恢复速度。
  病虫灾害毁林主要马尾松毛虫和杨树病虫害,毁林程度一般是中、轻度。恢复措施:按照受灾木的受灾程度,清理恢复正常生长无望的受灾木,并根据毁林实际情况,实施补植造林作业或实施低产林改造作业,造林作业过程中,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在马尾松林种栽植阔叶树,改造马尾松纯林为混交林,在是杨树中适当栽植水池杉等针叶树种,提高林分质量,同时加强抚育管护措施,加快林地恢复速度。
  6.5.2采石迹地林地修复  蔡甸区的采石迹地主要是上世纪大量开山采石造成。恢复措施:对采石迹地山头进行山体复绿工程,目前以完成迹地复绿50000㎡,在规划期内完成区域内采石迹地复绿80%。
  6.5.3临时占用林地恢复  蔡甸区临时占用林地主要是修建高速公路、铁路及西气东输支线架工程项目临时使用林地。临时使用林地到期后,使用者须在到期内的次年恢复森林植被。恢复措施:一是严格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手续,控制临时占用林地范围、规模,尽量减少临时占用林地规模。二是按照有关规定全额收取植被恢复费,并保障用于森林植被恢复。三是对临时占用林地进行科学规划造林,确保造林质量,及时恢复森林植被。四是加强对临时占用林地使用、植被恢复过程的监管,杜绝临时占用林地沦为非林业用地或长期不恢复森林植被,确保尽快恢复森林植被。
  6.5.4毁林开垦林地恢复  随着近年蔡甸区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农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的加强,近十多年来极少发生毁林开垦林地事件,因此,目前尚无毁林开垦林地。若发生毁林开垦林地事件,将严格依照《森林法》及其实施细则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恢复森林植被。
  7林地利用规划
  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将蔡甸区林地的区划为:武鄂黄城市林业功能区,其主导功能是:建设森林城市、森林社区,发展以森林为主体的城市绿色生态环、生态网,优化城市生态,美化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保护利用方向:发展城郊以果木为主的经济林基地和花卉基地,丰富城市干鲜果市场和花卉市场,加强生态经济林和农田林网建设,构建生态屏障。
  为落实省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确定的主导功能和保护利用方向,蔡甸区林地利用规划如下:
  7.1主导功能区
  根据蔡甸区林地分布范围、生态区位、立地条件和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将林地主导功能区划为四个区:
  1.城市生态建设区。范围包括军山街、沌口街、大集街、蔡甸街,林地面积3141.4公顷。这一区域是我区的商业、工业、城镇居民区,以开发利用为主。
  利用措施:主要以营建城市生态环、生态网为主,充分利用各社区、工厂、商业楼的公共用地,建设森林社区、大中型休憩活动场、户外活动场等。
  2. 林果产品主产区。范围:奓山街、张湾街、玉贤镇、索河镇、永安街、尉武林场、林科所、太山林场,林地面积5981.5公顷。地形地貌为以丘陵为主,兼有低山、平原;土壤种类为黄棕壤,立地条件相对较好,宜发展各类花卉苗木及梨桃为主的高效经济林。
  利用措施:在开发利用的同时,大力发展花卉苗木和高效经济林,兼顾森林生态效益。
  3. 用材林主产区。范围:消泗乡、洪北管委会、桐湖农场、侏儒街、洪北林场,林地面积3340.4公顷。地形地貌为江汉平原向丘陵过渡地带,土壤种类为潮土,立地条件良好,适宜栽培杨树、水杉、池杉、樟树等树种。
  利用措施:以保护发展为主,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在注重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4、生态屏障构建区。范围:嵩阳林场、九真林场、崇仁林场,林地面积1660.7公顷。地形地貌为低山丘陵为主,土壤种类为黄棕壤,立地条件较差,适宜栽培马尾松、杉木、栎类等树种。
  利用措施:以保护现有森林为主,在注重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7.2 林地功能区利用
  根据蔡甸区自然资源条件、森林资源现状及不同区域内的立地条件,结合团风县林业总体规划、不同区域内的林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将团风县林地区划为五个功能区:东部宜居新城生态保护区。包括军山街、沌口街、大集街、蔡甸街,林地面积3141.4公顷。本功能区以建设森林社区、城市绿色生态环、生态网为主。
  中部特色苗木花卉区。包括永安街、奓山街、玉贤镇、太山林场、尉武林场、林科所林地面积4350.9公顷。本功能区以发展花卉苗木基地为主。
  西南部农田林网、速生用材林区。包括洪北管委会、消泗乡、桐湖农场、侏儒街、洪北林场,林地面积3340.4公顷。本功能区以营造农田林网林、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
  西北部优质精品水果区。包括索河镇、张湾街,林地面积1522.4公顷。本功能区以发展梨桃为主的经济林基地为主。
  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区。包括嵩阳林场、九真林场、崇仁林场、1768.9公顷。本功能区以构建生态保护林为主。
  7.2.1东部宜居新城生态保护区
  范围:军山街、沌口街、大集街、蔡甸街。
  本功能区已融入武汉城市建设范围,是武汉市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各大中型企业均选址于此,东临长江,西依汉水,具有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土地总面积34899.7公顷,林地面积3141.4公顷,占总面积的9%。
  林地主导功能:营建城市森林社区,发展以森林为主体的城市绿色生态环、生态网为主。
  利用措施:在利用的同时,加强现有森林林地保护,巩固提高森林资源质量。
  7.2.2中部特色苗木花卉区
  范围:永安街、奓山街、玉贤镇、太山林场、尉武林场、林科所。
  本功能区属平原到丘陵过渡地带,交通便利,立地条件较好,是我区花卉苗木基地建设区。土地总面积24527.3公顷,林地面积,4459.1公顷,占总面积的18.2%。
  林地主导功能:以市场为导向,着重培育多品种、多规格的花卉苗木为主,丰富武汉地区花卉苗木市场。
  利用措施:在保护好现有林地资源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挖掘林地潜力、提高林木生产率和林业经济效益、充分发挥现代林业的示范作用,促进全区林业的快速发展。
  7.2.3西南部农田林网、速生丰产林区
  范围:洪北管委会、消泗乡、桐湖农场、侏儒街、洪北林场。
  本功能区以平原湖区为主,立地条件好,土层深厚,适宜栽植杨树、水池杉等树种,土地总面积21223.6公顷,林地面积3340.4公顷,占总面积的15.7%。
  林地主导功能:发展以杨树为主的农田林网防护林和速生丰产用材林。
  利用措施:以洪北林场为主的重点商品林基地为中心,辐射到周边区域,充分利用沟、路、渠等闲散地植树造林,同时对原有林地实施补植补造和抚育管理,以期建成武汉地区最大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
  7.2.4西北部优质精品水果区
  范围:索河镇、张湾街
  本功能区地形地貌为丘陵岗地,立地条件较好,气候条件适宜,是我区优质水果主产区。土地总面积12949.7公顷,林地面积1522.4公顷,占总面积的11.7%。
  林地主导功能: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重点发展以梨桃为主的经济林。
  利用措施:依法管护,科学合理开发利用。
  7.2.5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区
  范围:嵩阳林场、九真林场、崇仁林场
  本功能区为我区主要生态公益林分布区,是一道天然的生态屏障。土地总面积1729.3公顷,林地面积1660.7公顷,占总面积的96%。
  林地主导功能:以保护发展生态公益林为主,合理利用,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森林抚育,进一步提高森林质量、优化林种、树种结构。
  管理措施:以保护为重点,保护发展并重,依法科学合理利用。
  7.3 林地利用分类
  蔡甸区现有林地面积14124公顷,其中:生态公益林地面积5969.3公顷,其中重点公益林1821.8公顷,一般公益林4147.5公顷;商品林地面积8154.7公顷,其中重点商品林674.7公顷,一般商品林7480公顷。到2020年林地面积规划达到14264公顷,其中:生态公益林地面积5969.3公顷,其中重点公益林1821.8公顷,一般公益林4147.5公顷;商品林地面积8154.7公顷,其中重点商品林814.7公顷,一般商品林7480公顷。林地现状与2020年林地规划目标相对比,林地总面积增加140公顷。生态公益林地面积增加339公顷, 商品林地面积净减少199公顷(此数据为省下达数据)。
  蔡甸区实际公益林面积5969.3公顷已大于省下达规划面积4857公顷,规划期内以保持现有公益林面积不变,不在增加;实际商品林面积8294.7公顷小于省下达规划面积9407公顷,规划期内以增加的商品林为主。
  7.4 林地结构优化
  根据蔡甸区林地结构现状,结合本次林地利用规划目标,林地结构优化主要有:优化林种结构、优化树种结构。
  7.4.3优化林种结构 在规划期内主要将公益林中的其他林地调整为防护林和特用林,调整面积428.9公顷。商品林中的薪炭林和其他林地调整为速生丰产用材林和高效经济林,调整面积1053.2公顷。主要通过低产林改造、宜林造林、采伐更新等方式进行。
  7.4.4优化树种结构 在规划期内重点是调整纯林比例,增加混交林、复层林比例,在针叶纯林中补植补造阔叶树种林,在杨树纯林中增加适当比例的水池杉的针叶树种,调整为针阔混交林。以提高森林抵抗病虫害、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7.5 林业重点工程用地规划
  根据国家林业政策导向,结合谷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对林业需求实际,规划到2020年实施6大林业工程和基地。
  7.5.1实施低产林改造工程 对亩平蓄积量2立方米以下的残次林、老头林、杂灌林,逐步改造为速生丰产高效用材林或经济林。通过改造提高林分质量,改善林分结构,增强森林的生态和经济效益。规划改造面积666.7公顷,主要涉及永安街、玉贤镇、奓山街、侏儒街、张湾街、索河镇等地。
  7.5.2实施森林抚育工程 森林抚育管理是改善林分品质,促进林分生长的重要营林技术措施。通过对新造幼林的铲草和施肥抚育,可有效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通过对幼中龄林抚育间伐,可有效改善林木生长环境,提高林分质量和总产量;通过对遭受自然灾害和病虫侵害的林分实施卫生伐,有助于改善林分卫生状况,增加森林的防护效能。蔡甸区现有森林面积中,中幼林面积9845.3公顷,占森林面积的84.9%。部分中幼林由于抚育不及时,密度过密或已遭森林病虫危害,必须按照"留优去劣、间密留匀"的原则,调整林分组成,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规划2010-2020年全面启动森林抚育工程,完成中幼林抚育面积3333公顷,年均333公顷。
  工程范围主要分布在九真林场、嵩阳林场、崇仁林场、洪北林场、奓山街、永安街等。
  7.5.3实施林业血防林工程 血吸虫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对血吸虫的防治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点,我区从2007年开始实施血防林工程,目前已实施完成2520公顷,规划期内还将完成3333公顷血防林,平均每年333公顷。
  7.5.4实施绿色通道工程 蔡甸区交通网络四通八达,在2020年期间,将对汉宜公路西侧绿化带进行扩建,对已建成的汉宜铁路、汉蔡公路两侧进行绿化;对知音湖大道、天鹅湖大道两侧各建25米宽的绿化带;拟建武汉至蔡甸高速公路、知音故里园旅游主干公路、南湖大道、长江大学路等交通项目。规划期内完成266.7公顷。
  7.5.5建造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 在永安街外垸、桐湖办事处、洪北管委会、侏儒街、消泗乡等平原湖区建设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用材林。规划期内在现有6197.6公顷的基础上发展到6666.7公顷。
  7.5.6建造花卉苗木、精品水果基地 在索河镇、张湾街、玉贤镇、奓山街、永安街建造花卉苗木、精品水果基地,规划期内在现有2666.7公顷的基础上发展到3433.3公顷。
  7.6 科学经营、持续利用
  为了实现森林资源青山常在、生态环境良好、林产品丰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目标,分析蔡甸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现状,必须坚持科技兴林、保障重点、分级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按照科学用地、因地制宜、适地适策、地尽其力的原则,大力推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充分发挥林地的功能与效益。
  7.6.1 科技兴林 在保护利用现有林地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应用林木良种、林地科学配方施肥、生物防治森林病虫害、森林抚育管理、低产改造等林业科学新技术,新措施,依据适地适树的原则,调整林分树种结构、林种结构,科学合理布局林业产业结构,努力提高林地生产率,林地生产率由2009年的38.3%提高到2020年的44%。
  7.6.2保障重点 加强对公益林的经营管理,提高公益林的质量和生态效益,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建设项目尽可能不占或少占重点公益林地,认真执行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不断探索完善公益林经营管理新机制,确保生态公益林充分发挥生态效益,保障生态产品生产和供给空间。
  保障木材及林产品生产的基本林地。面对我国粮食安全、能源安全、木材安全与食用油料供应紧缺的形势,优先保障国家木材及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用地需要。依托消泗乡、洪北管委会、桐湖农场、洪北林场等乡镇场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索河镇、张湾街的梨、桃高效经济林基地,不断扩大基地建设规模,实施集约经营,科学管理措施,努力提高林产品产量、品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
  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对林地的需求。处理好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在加强林地保护、确保国土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林地。蔡甸区规划年度征占用林地规模控制在80公顷以内,在重点保障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前提下,尽力保障县域工业发展、城镇建设对林地的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7.6.3分级经营 建立林地质量评价定级制度,以林地的自然属性和社会经济条件为主要依据,实行林地质量等级综合评价。林地质量包括林地的林学质量和林地的经济质量。在林地质量分等定级过程中,通过确定分等的自然因素和经济因素指标及其权重,编制评分规则表,进行分析和适宜性评价来确定林地质量等级。基于林地质量等级,确定适宜的森林经营目标和经营利用程度,做到适地适树,选好经营方式,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实行与林地质量等级对应的森林经营模式和利用方式,指导科学经营。
  7.6.4持续利用 加速生态修复与造林绿化进程,继续深入推进血防林、速生丰产林、低产林改造、森林抚育、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湿地保护区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对于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域,加强以植被恢复和生态修复为重点管理措施,保障重点公益林健康发展,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加快宜林地、无立木林地、采伐迹地的造林绿化步伐,加强有林地的经营管理措施,实现林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8统筹区域管理
  依据省级林地保护利用区划布局,结合蔡甸区区域自然资源条件、森林资源现状、社会经济条件和生态区位特征等因素综合分析判断:蔡甸区为重点开发区类型。
为统筹蔡甸区区域内部林地管理,在省级重点开发区类型中,结合蔡甸区林地利用规划布局,将全区划分四个开发区: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类型。按照分区施策、差别管理、统筹调控的原则,为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形成新时期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体系,制定如下与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的差别化林地管理措施:
  8.1优化开发区
  范围:军山街、沌口街、大集街、蔡甸街,功能区为:东部宜居新城生态保护功能区。
  8.1.1林地保护利用方向:保护、改造现有森林,增加景观树,营造风景林、环境保护林、水源涵养林、护岸林、护路林;主导功能:涵养水源,保护南湖、硃山湖水系水质安全,绿化美化生产生活环境。
  8.1.2主要政策措施:限制占地多、消耗高的加工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各类开发区使用林地;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循环经济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节约集约使用林地;通过工程造林绿化、生态治理等措施,加快森林城市、森林社区建设,把森林引入城市,大力发展城市林业,加快城市绿化、美化、园林化建设,实施沿江、沿湖、沿路的通道绿化和大规模扩绿,重点依据林网化、水网化原则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森林生态网络建设。积极构建城市森林屏障,大力推进城市景观林和城郊、城区森林公园建设,形成城区绿美相拥、城郊森林环抱、林路相连、山水辉映、各具特色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拓展绿色生态林地空间,打造宜居城市。
  8.2 重点开发区
  范围:奓山街、张湾街、玉贤镇、索河镇、永安街、尉武林场、林科所、太山林场,功能区为:花卉苗木、精品水果林果产品生产功能区。
  8.2.1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发展花卉苗木和以桃、梨为主的经济林基地,促进花卉苗木产业发展,丰富城市干鲜果市场,加强生态经济林建设,构建区域生态屏障。
  8.2.2主要政策措施:积极支持重点建设区域城镇化、工业化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支持主导产业及配套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征占用林地;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征占用林地。鼓励建设高标准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建设宜居环境;加强花卉苗木、精品水果基地建设,构建生态屏障。通过"四旁"造林绿化,积极拓展和补充林地,加快森林城市、森林村镇建设,提高区域的森林覆盖率。
  8.3 限制开发区
  范围:消泗乡、洪北管委会、桐湖农场、侏儒街、洪北林场,功能区为:农田林网、速生丰产用材林功能区。
  8.3.1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在平原湖区大力发展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武汉周边最大的工业原料林基地,统筹兼顾区域生态、经济效益。
  8.3.2主要政策措施:对区域的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区,适度支持环境友好型的特色产业、服务业、公益性建设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中心城镇建设使用林地;禁止可能威胁生态系统稳定、生态功能正常发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各类林地利用方式和资源开发活动;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逐步减少工矿建设和农村建设占用林地数量,形成点状开发、面上保护的空间格局,使开发强度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通过生态脆弱区和退化生态系统修复治理,加大植树造林力度,积极扩大和保护林地,逐步增加森林比重,提高水源涵养、维护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等提供生态产品的能力。
  8.4 禁止开发区
  范围:嵩阳林场、九真林场、崇仁林场。
  8.4.1林地保护利用方向:以嵩阳林场、九真林场重点公益林为依托,构建蔡甸区生态屏障保护区。
  8.4.2主要政策措施: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禁止开发区域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任何有悖于保护目的的各项林地利用活动。禁止在保护区核心区内开展任何生产经营活动,确因生物多样性保护需要进行的科学实验以及当地群众发展生产开展符合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旅游、种植业的经营活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事相关活动。严格控制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区核心区内禁止任何开发建设活动;确因国家重点基础设施和国防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以及受自然条件限制,必须穿越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应编制工程对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影响专题评价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有关部门审批。禁止采矿、砍伐、烧荒、采石、取土、放牧以及其他有损害其资源的活动。禁止开发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确需征占用林地的,要组织论证评估,尽量缩小使用林地规模。
  9规划实施保障
  为保障本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各方形成合力,形成完善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制订如下措施。
  9.1规范规划修订
  9.1.1严格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对已经批准实施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由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域、各部门编制的城乡、交通、水利、能源、旅游、工业、环保等相关规划,应与林地利用保护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全区林地保护利用的方向和要求,切实落实各项林地保护制度和政策,维护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9.1.2严禁擅自修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对已经批准实施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禁擅自修改。确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的,必须在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后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并颁布实施。严禁通过修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降低林地保有量、森林保有量和林地生产率等行为。
  9.2 健全管理制度
  9.2.1深化改革,形成有利于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新机制  继续借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经验,稳步推进全区林权制度改革。统筹协调,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落实国有林地保护责任,充分发挥国有林地在区域生态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形成有利于林地保护利用管理的坚实基础;因地制宜、完善政策,放活经营,强化服务,提高全民保护林地和发展森林的积极性;加大对林地保护的资金支持力度,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森林植被恢复费、育林基金等林业建设专项资金,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设高效高产林分,提高林地的综合效益。
  9.2.2加强林地林权管理  规划经批准后,对在规划林地范围内已发放全国统一式样林权证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稳定林权;对尚未发放林权证书的,认真组织林地林权的实地勘界,明确林地林木性质,将地块的权属、面积与空间位置落实到明确的主体,发放林权证书,做到图、文、表一致,人、地、证相符。规范林地林权流转行为,流转后不得改变规划林地用途。
  9.2.3落实林地保护利用目标考核责任制  区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全区内的林地保护管理负总责,并与各乡镇办场主要领导人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完善实施规划的领导干部责任制度,把规划确定的森林保有量作为各级政府部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全面保护林地、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的重要因素,建立并落实林地保护管理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使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9.2.4建立林地保护利用协作管理机制  由区林业、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联合组成林地保护利用协调管理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联席制度、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林地保护利用管理工作的合力。
  9.3落实监管责任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区人民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领导小组,负责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与协调等工作,处理实施中的各种情况;区级林业主管部门成立稽查队,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落实情况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制止违反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行为,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擅自修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行为及时报告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领导小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划使用林地的行为,依法查处,限期整改。
  9.4 保障经费支持
  9.4.1建立林地保护利用的稳定投入机制  一是不断争取国家政策扶持资金,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对生态地位极为重要和生态极为脆弱地区的林地,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投入力度,防止毁林和森林退化;对退化林地修复、低产林分改造及规划的宜林地造林的,应按照其恢复难度,给予必要的中央及地方项目财政补贴;二是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补充森林及林地资源,建立种苗、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三是确保林地确权、定界、调查、监测、档案管理以及林地执法、管护、用地审核等资金投入。以形成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的的资金投入机制。
  9.4.2强化建设项目节约使用林地的价格调节机制  建立林地分等评级体系,健全征占用林地补偿和安置机制,制定补偿政策,实行林地优质优价、不同林地利用方向差别化经济调控制度。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应根据项目性质、林地的区位和用途等制定不同的标准,促进建设项目科学、节约用地。
  9.4.3完善公益林地补偿制度  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多渠道筹集公益林补偿基金。一是充分利用国家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保障补偿金全额发放;二是建议政府部门提高占地多、高能耗的加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等资源占用费用,以补贴生态效益明显的区域;三是鼓励社会各行业、各实体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支持,通过社会募集资金,通过多途径、多渠道逐步提高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
  9.5强化技术支撑
  9.5.1制订和完善林地保护利用规章和标准  依据国家林地保护利用规章和标准,制定和完善全县林地保护、管理、流转、分类分级、动态普查监测等规章和标准,并修改征占用林地的审核管理规定,以适应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和分级、分类、分区管理林地的需要。
  9.5.2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调查与监测体系  根据全县林地资源现状及需求等情况,一是定期组织开展林地调查和动态监测,并建立全县林地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林地数据;二是加强林地档案管理,在国家、省级宏观指导或控制下,以各乡镇办场区域为单位划定林地范围,逐块登记造册,建立林地地籍档案;三是运用遥感等现代技术手段,做好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及时更新林地档案和利用数据库,全面掌握林地变化状况;四是加大资源调查与监测的投入,及时更新落后、老化的仪器与设备,确保调查与监测的设备先进、数据准确和人力资源的减少。
  9.6 加强队伍建设
  9.6.1建立健全的林地保护管理机构  在区政府成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林业部门进一步健全林地林权管理机构、基层林业工作站、林业行政执法等机构的建设,加大林地保护与管理的力度,优化各机构的监督管理能力和协同合作能力,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落实提供保障。
  9.6.2强化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对各管理机构人员定期开展专业技能、执法能力、林地保护知识及协调管理能力的业务培训,建立相关的考核制度与办法并严格执行,对不合格的人员实行再培训或调离工作岗位,通过各种形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
  9.7 推进民主决策
  9.7.1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应坚持党委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切实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分听取社会各阶层和林地权利人的意见,切实体现民众意愿,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9.7.2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全民林地保护意识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的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使各级领导和广大民众了解林地保护利用的主要内容,增强林地资源资产意识、合理保护利用意识、依法用地意识,自觉按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相关法规管地、用地和批地,使遵守林地保护利用法律、规划、政策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9.7.3加强林地保护与利用实施的公众监督  经批准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予以公告,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和可查询制度。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广大群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

信息来源:蔡甸区林业局管理员 | 责任编辑: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局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