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版 】 发布时间:2014-05-15
为切实推进涉及我局2014年“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落实,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蔡办文[2014]5号)要求,制定"十个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激发各责任单位内在动力,推动我局"十个突出问题"承诺整改落实。
二、突出问题及责任分工
(一)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
重点解决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就医出差、学习培训等名义,收受单位和个人礼金问题。重点解决"三公"经费违规使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问题,实现"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责任领导:周汉桥
责任单位:局监察室、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二)干部作风"慵懒散"问题。
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班作息纪律,杜绝午间饮酒。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杜绝"吃、拿、卡、要"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入推进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实行审批窗口"一站式"服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大力推进工作职能、政策文件、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监督方式"六公开"。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行为。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责任领导:周汉桥
责任单位:局监察室、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
(三)加强财务监督管理问题
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预算与决算,加强全局日常资金调度与管理。抓好局直各单位财务监督和审计,每半年检查一次。开展全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两次。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责任领导:周汉桥
责任单位:局计划财务科
(四)加强矿山治理和山体复绿
1、建立山长负责制,落实山体保护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三级山长负责制,形成"区一级山长总体负责、街乡镇一级山长全面负责、村一级山长具体负责"的山体保护管理体系。
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责任领导:谢圣刚
责任单位: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各林业管理站、各国有林场
2、加大山体生态修复力度。全面完成2014年山体生态修复规划805.2亩(536869m2)任务,其中:伏牛山541.7亩(361171 m2),金钟山218.5亩(145698 m2),龙霓山45亩(30000 m2)。
完成时限: 3月完成面积调查、规划实施方案;4-5月完成项目立项工作;6-8月完成招投标工作;9-11月中标单位进场施工,确保完成复绿任务;12月完成自查竣工报告,中介机构对工程量、资金决算审计等工作,迎接市级验收并确保验收合格。
责任领导:俞善国
责任单位:局造林绿化科、森茂公司
(五)加大违规建设处置力度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及时发现并查处破坏山体、毁绿损绿、侵占破坏湿地的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新的违法建筑出现,确保项目使用林地、绿地审批合格率100%,查违处置拆除率100%,违法采石毁林、损绿毁绿、侵占破坏湿地案件查处率100%。
完成时限:11月30日前
责任领导:谢圣刚 陈君 林木森
责任单位:区森林公安分局、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局园林绿化管理科、林政稽查队、园林绿化执法大队、沉湖湿地局、各林业管理站、各国有林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整体工作部署,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绪林总负责,纪委书记周汉桥具体负责督促落实。
(二)制定整改方案。结合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承诺事项和整改方案,经审核后,以书面形式报区治庸问责办,并通过区级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三)认真整改落实。各责任单位要强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落实整改责任,做到扎实推进,按期完成。加强沟通,及时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完善资料台账,随时迎接区组织的明察暗访和检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对照长效机制建设标准,全面梳理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研讨,广泛汲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建立健全问题发现、问题处理、岗位责任、追责问责"四位一体"的长效机制制度体系,促进规范化、常态化管理。
(五)严肃追责问责。对受理投诉的举报,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查处、回复率100%。对整改承诺未兑现或兑现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未解决或解决不到位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各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