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页面调色板 】 发布时间:2017-01-06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等相关工作。
2、研究制定及编制全区林业、 林业生态建设、旅游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外事侨务旅游局承担的旅游工作职责。
3拟定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区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监督和督办全区各类林业案件的查处。
5、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外资工作,开展林业科技推广、培训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局由机关及下属6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局总编制人数330人,其中:行政编15人,政法编制9人,事业编制30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18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5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7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650.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650.8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50.80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7.50万元,农林水支出1098.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1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0.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00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500.8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196.80万元,增长 15%,安排情况如下:
(一) 基本支出1236.4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238.20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2016年执行的是新预算工资,增加国家津补贴等工资组成部分。
1.工资福利支出751.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6.70万元、津补贴489.7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5.10万元,2016年新增工资福利支出114.40万元为全系统财政预算人员2016年执行的新预算工资,增加的国家津补贴等工资组成部分。
2.商品服务支出115.50万元,其中办公费5.70万元、印刷费1.10万元、水电费8.50万元、邮电费3.20万元、差旅费4.30万元、维护费2.1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6.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30万元、一般会议费38.00万元、工会经费3.80万元、职工福利费4.70万元、教育经费2.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2016年预算在职转退休10人,死亡一人,减少商品和服务支出3.1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9.40万元,其中离退休费109.00万元、住房公积金33.90万元、提租补贴59.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0万元、离退休人员津补贴165.00万元,2016年为全系统财政预算人员包括退休人员,执行的新预算工资,增加的国家津补贴等工资组成部分;另2016年预算增加退休人员10人,合计增加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6.9万元。
(二)项目支出264.4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41.4万元,减少14 %,主要原因是:2016年国有资产管理和维护支出100万元没有进入项目,2016年纳入预算新增莲花湖租赁经费46.4万元,新增植物检疫工作经费6万元,湿地管理经费新增10万元,森林分局服装配制费减少4万元,另外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25.2万元及幸福小森林养护管理经费13.6万元没有进入部门预算项目,进入区级公共支出项目。其中:
1、退耕还林工作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及粮食补助资金
2、森林防火工作经费25万元,用于防火物资的采购及防火监控系统的维护,防火护林人员的经费等。
3、购买社会服务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局聘用人员工资、经费等支出。
4、园林绿化工作经费23万元,是因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职能从城管局整体移交到本局,此专项资金用于园林绿化管护,绿化宣传管理等。
5、莲花湖养护管理经费24万元,用于莲花湖养护专项支出。
6、莲花湖租赁经费46.40万元,主要用于莲花湖租赁经费支出。
7、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经费30万元,加强湿地的保护与管理,人员及配套支出。
8、植物检疫工作经费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经费。
9、旅游专项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规划、 媒体宣传、旅游编修设计及参展等经费支出。
10.野生动物保护经费项目6万元。主要用于保护野生动物,严禁非法捕杀、出售、收购、运输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11.网络维护及人员培训经费项目5 万元。主要用于金盾网的维护及相关人员培训经费。
12.违反森林管理罚款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违反森林管理相应罚款返还。
13.森林资源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保护森林、林地、林木,严禁非法采伐林木,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沙。
14.森林防火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期内,对构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进行处理。